申请实习律师程序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28464

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实习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实务训练计划;

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居住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6.承诺书(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同意书;

7.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直接系统转);

8.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除提交1-6项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9.拟担任法律援助律师人员的实习人员,除提交1-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入法律援助机构占编人员工作的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备注:另附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以上申报材料(已盖章、签字扫描件发协会邮箱whglk@sina.com进行备案。(邮件命名:实习律师申报+姓名)


办理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