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档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813

  申请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https://www.moj.gov.cn/


  在首页“政务服务”下拉框点击“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登录或注册(实名认证)

  在“跨省通办”专区点击“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后,选择“资格档案调转”事项,按网页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芜湖市司法局收到网上申请后初审办结,安徽省司法厅审核,发证地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档案调出。

申请人在网站查看办理进度,当显示“档案调转已完成”时,应下载保存并打印《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出函》作为“资格档案调转”证明,无需办理资格证书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