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根据省律师协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脱离原单位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办法》(皖律协〔2020〕15号)的规定,市律师协会对芜湖市公安局公职律师颜葆风(原执业证号:13402201760461038)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月24日。
芜湖市律师协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