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1160

芜湖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设立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

根据仲裁工作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四届仲裁员。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以安徽省为主,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仲裁员聘期5年。

二、选聘条件

申请者须身体健康,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认同《芜湖仲裁委员会章程》,遵守芜湖仲裁委员会有关规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且在所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者可适当放宽)。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申请者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具备丰富民商事业务经验;(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清正廉洁、口碑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人在芜湖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wuhu.gov.cn/下载并认真按表格要求填写《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提请报名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所应提交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件的复印件经比对后加盖骑缝章并签署意见,邮寄至本委。

(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对报名人员依其提交的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规定的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三)聘任。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经芜湖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培训合格,发放聘书,并将通过官网、网络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第三届仲裁员申请续聘的,亦应填写。未申请者,不予续聘。

(二)2016年提交过申请表格的本次仍需重新提交。

(三)申请表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申请者同时还须提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其电子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从业资格、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含法律顾问单位)等复印件。未予聘任者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日期及联系方式:

申请者可到芜湖司法局官网(网址 http://sfj.wuhu.gov.cn/)下载仲裁员申请登记表,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芜湖仲裁委员会邮箱(wuhuzhongcai@163.com),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芜湖仲裁委秘书处。

电话:0553-2963128

联系人:汪健敏

地址:芜湖市赤铸山东路与海晏路交叉口芜湖市信访大楼A区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