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0  浏览次数:802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更好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外脑作用,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845号),经政府同意,现将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20名,其中法学专家2名、社会律师18名。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原则上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社会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社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8旬,在“芜湖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wuhu.gov.cn)上发布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和推荐。915日前,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社会律师可以自愿填写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直接送寄芜湖市司法局。报名表应有所在单位签署的意见。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律师,法学会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推荐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填写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

  (三)审核考察。1010日前,市司法局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政府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四)社会公示。10旬,将研究确定的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在芜湖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

  (五)审核批准。11旬,公示期满后,市司法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政府审核批准。

  (六)聘任签约。11月上、中旬,政府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晏利桃、邢婧,联系电话:0553-3878951。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308室。邮箱:whglk@sina.com

                                    芜湖市司法局

                                    2019年820

 附件:1.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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