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成绩合格,并通过市律协面试考核,实习期满90日内,应当申请实习考核。
实习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实习登记表》一式两份;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3、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4、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少于10件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承办案件律师不是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承办律师和指导律师均应签名),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报告书。以及参与办理案件卷宗。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6、经市律协季度审核的《实习日志》;
7、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不需本人提交)。
8、点睛网80课时结业证。
前款所列材料均要求原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和指导律师签名,将作为该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考核材料,提交实习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
备注:1-3项内容材料(已盖章、签字)扫描件发协会邮箱whglk@sina.com进行备案。(邮件命名:实习律师考核+姓名)
办理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