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芜湖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9651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常务理事可连选连任,但每届常务理事会中连任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常务理事会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律师协会工作的重大事宜、部署律师协会的工作。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会长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第六芜湖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有27人组成。
组成人员:

   王少恒        王聿旭  毛乘弘  刘芳端

        吕光富   苏大连      吴俊洋

何圣年  汪玉萍   沈小弟   张绪勇  茅红星  周守春

 胡婷婷        祝魏明      圆   谢文婕  潘雪松   戴娘军